婴幼儿配方乳粉参照药品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管理,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并且采取药品企业G M P认证模式完善审核制度,建立原辅料备案制度,并且试行在药店专柜销售。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新建和扩建项目的核准。
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首负责任
《意见》还指出,突出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首负责任。任何企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加大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力度
《意见》加大了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力度,进口商必须保证其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意见》中提出的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奶粉,是针对国内的企业,对于进口奶粉则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规定,只有经过注册的品牌才能向中国销售。